担保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为无效合同_担保合同什么样

法律知识 2024-01-20 97次阅读
一、担保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为无效合同

  担保合同因自身原因无效,包括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部分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1.主合同无效。

  2.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5.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二、担保合同为无效合同时如何分配责任

  1.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都归责于债权人或债务人,双方都有过错,无论无效结果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因担保人无效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当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三、担保合同为无效合同的确认机构是哪些

  无效合同的确认归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确认。

  法律快车提醒您,确认合同无效的机构具有法定性。合同效力的确认,事关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能否实现,以及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的问题。同时,合同效力的确认,还关系到交易能否正常进行和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重要问题。因而,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应采取慎重态度。因此,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确认归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此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