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_车辆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划分

法律知识 2024-01-20 113次阅读
一、车辆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法典》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情形: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定金责任;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二、车辆租赁合同违约造成损失怎么计算

  违约实际损失的计算方法如下:

  1.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并且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按其约定;

  2.无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和市场价格和交易习惯来计算;

  3.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进行调整。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车辆租赁合同违约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违约损害的赔偿可以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但是如果合同没有对违约责任条款进行约定的,那么双方可以协商由违约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包括合同履行所获得的利益;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来解决。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