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误导证人使其提供虚假证言是否构成犯罪?

法律知识 2024-05-09 15次阅读

辩护人误导证人使其提供虚假证言是否构成犯罪?

1. 违反职业道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有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辩护人误导证人提供虚假证言,明显违背了律师的职业道德,破坏了司法公正,损害了律师职业形象。

2. 妨害作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通过误导方式促使证人提供虚假证言,尽管未直接使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手段,但其行为实质上构成了对证人意志的不当干预,导致证人作出与事实不符的陈述,符合妨害作证罪的构成要件。

3.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误导证人提供虚假证言,实际上是对真实证据的变相“伪造”,即通过影响证人的认知和表达,使得证人提供的证词偏离事实,构成了帮助当事人(即被告人)伪造证据的行为,可能触犯此罪。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条、第四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

犯辩护人欺诈如何处理?

在处理“犯辩护人欺诈”的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何为“辩护人欺诈”,以及其在法律中的定位。辩护人欺诈是指辩护人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故意采取虚假陈述、隐瞒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欺骗法庭、对方当事人或社会公众,以期对案件结果产生不当影响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辩护人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同时也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

从法律角度分析,犯辩护人欺诈的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辩护人欺诈导致委托人利益受损,委托人有权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2.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五)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据此,辩护人欺诈可能面临停业整顿、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分。

3. 刑事责任:辩护人欺诈行为可能触犯刑法中的相关罪名。例如:

-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若辩护人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可能构成此罪。

- 若辩护人利用欺诈手段骗取委托人财物,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

- 若辩护人欺诈行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可能构成《刑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的扰乱法庭秩序罪。对于犯辩护人欺诈的处理,既要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也要对其施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辩护人是法律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行政部门还应对相关行为进行行业纪律处分,如公开谴责、记入诚信档案等,以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公众对法律职业的信任。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三百零九条

证据作假的法律后果严重吗?

证据作假,即在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中,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司法公正和法律秩序,是对国家法律制度的直接挑战。其法律后果非常严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证据作假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面临刑事处罚。具体而言:

-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刑法第280条):如伪造、变造、买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等证据材料,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第307条):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7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民事责任:在民事诉讼中,证据作假行为可能导致败诉,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行政责任: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人员参与证据作假,可能面临行业纪律处分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如《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4. 诉讼后果:对于证据作假的当事人,法院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5条,认定其存在妨碍举证的行为,推定对方主张成立。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3条,对证据作假一方提供的其他证据,法院可结合案件情况,降低其证明力或不予采信。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 第307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111条:对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的处罚

3. 《律师法》:

- 第49条:对律师提供虚假证据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第105条:对妨碍举证行为的处理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 第63条:对证据作假一方其他证据的审查判断证据作假不仅可能导致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还直接影响其在诉讼中的权益,法律后果极为严重任何人在参与法律程序时都应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并维护证据的真实性,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辩护人误导证人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既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又触犯了我国刑法关于妨害作证罪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规定,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作为专业的法律从业者,辩护人应当坚守职业操守,尊重事实,遵循法律,以维护司法公正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严禁任何干扰证人作证、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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